1.本咨询室的宗旨是辅导学生的心理卫生,以各种方式帮助学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服务好每一位学生。
2.心理咨询教师或工作者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果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3.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4.心理咨询教师或工作者应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在极度情绪波动时,应回避接待来访者。
5.心理咨询教师或工作者的工作原则在于指导来访者自强自立,从正面促进其成长。
6.对来访者认真负责,咨询结束后,需及时整理,完善咨询记录表。
7.保持和维护咨询室的干净.整洁。
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
2011年9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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