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体学[2014]39号
成都体育学院学生恳谈会制度
一、目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更好地服务学生,进一步促进学生与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的交流与沟通,拓宽学生反映问题的渠道,同时也方便职能部门准确收集信息和及时解决学生实际困难,特制定《成都体育学院学生恳谈会制度》。
二、基本目标
通过恳谈会,充分发挥学生与学院职能部门的双向力量,合力解决与学生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
三、参加范围
1、各系、部学生代表;
2、与学生学习、生活等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负责人,每次会议针对具体的议题,调整参与恳谈会的职能部门;
3、根据具体议题需要,可邀请校、系部处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及其他人员参加。
四、会议组织与议题内容
1、结合实际情况,每学期举行一至二次恳谈会。由学生处牵头组织实施。
2、议题紧贴学生实际,围绕与学生的学习、生活、工作、健康等方面学生关心的具体问题。学生处在充分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恳谈会的主要议题和内容。
3、会上所提出的问题,能够当场解决的,应由职能部门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但在会后短期内能够解决的,职能部门负责将解决办法答复参会学生代表,并在解决后搜集回访意见;对于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问题,由职能部门向参会学生代表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
4、参加恳谈会的各职能部门,须本着切实为学生服务的态度,细致耐心地回答参会学生代表提出的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工作效率,重视结果反馈。
五、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成都体育学院学生处。
六、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成都体育学院学生处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