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成都市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调整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创业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5}21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1.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在校期间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并且该项目已在孵化园入驻3个月以上。
2.2014年1月1日后,在校大学生通过学校孵化园进行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以及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等方式创办的实体。农业职业经理人,应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指定部门认定并正常持续经营。开办“网店”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所开“网店”应依托国家商务部和四川省商务厅公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
(2)所开“网店”应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等服务,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在校大学生应持续经营至毕业年度)。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等服务的,销售额度在2万元以上,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二、申报程序
1.申请
(1)申请人
在校大学生个人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由本人提出申请;创业团队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由团队负责人以团队名义提出申请。创业实体由领办人提出申请。开办“网店”的在校大学生,应在毕业年度3月31日前申请。
(2)受理机构
我校在校学生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就业指导中心受理。
(3)申请材料
由个人领办的创业项目应提供以下材料:创业项目补贴申报表(见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入驻俱乐部申请表,学生证明(项目)(见附件3)连续3个月项目孵化有关佐证材料,创业项目计划书。
由创业团队领办的创业项目应提供以下材料:创业项目补贴申报表(见附件1),领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入驻俱乐部申请表,连续3个月项目孵化有关佐证材料,创业项目计划书。
创业实体应提供以下材料:创业实体补贴申报表(见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学生证明(实体)(见附件4),创业实体概述(简介实体成立、经营项目、发展规模及规划),实体照片2张(实体门面照片含门牌号1张,办公环境照片1张,A4纸打印),纳税发票及正常经营1个月以上的公司运营各种情况佐证材料,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农业职业经理人应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资格认定和正常持续经营的相关材料;其它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实体所需认定材料,由所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确定),团队创业的还应提供团队成员名单(含学生证、身份证号码)。
2.审查
我校在校学生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就业指导中心牵头、会同武侯区就业局参与初审,对创业项目组织专家评估。初审完成后,在我校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将申请材料、公示情况和初审意见等材料报武侯区就业局。经武侯区就业区审核,武侯区人社局、财政局复审。由武侯区人社局、财政局出具审核意见后,向高校拨付资金。
三、资金拨付
1.对我校的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由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审核意见,向我校拨付资金,由就业指导中心并组织发放。
2.在校学生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
四、材料提交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把所有申请材料报送到就业指导中心(八舍二楼203),并将电子版(创业补贴申报表和创业计划书)以“申请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2025301314@qq.com。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4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请补贴材料注意事项
1.申请表双面打印,尽量一页。
2.复印证件按照原尺寸复印,不要放大或缩小。复印件上写上:本复印件仅用于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 本人姓名XXX。
3.团队成员单独附页,以表格形式注明姓名及分工。
4.如果是公司,应尽量附上纳税发票,公司运营情况,各种和公司相关证照照片。
5.材料顺序: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入驻俱乐部申请表,学生证明(项目、实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已注册公司),纳税发票及公司运营各种情况,创业项目计划书。
6.银行卡为开户行为成都市的建设银行卡。
7.学生证复印,除了有照片那张要复印外,第二页注册时间那一页也要复印。
8.项目需要俱乐部入驻申请表盖鲜章提交;实体不需要
9.实体所有复印件都需要盖公司鲜章,报税单需要税务局加盖鲜章。
六、相关咨询安排:
联系人: 张横云 028-85058260
附件1:创业项目申报表
附件2:创业实体申报表
附件3:学生证明(项目)
附件4:学生证明(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