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7-2018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已开始,根据《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成都体育学院优秀运动员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将奖学金申报流程和评选细则等相关事宜通知于后,请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积极申报。
一、 申请条件
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超出基本培养年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予考虑。
(一)研究生申请奖学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奖学金申请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3、课程不及格、未按要求开题者;
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二、 评审标准
严格按照《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和《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成都体育学院优秀运动员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进行评定。
三、进度安排
1、研究生按各培养单位规定时间向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提交《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者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在公示结束获得获奖资格后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
2、9月27日-9月30日各培养单位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评审,确定建议获奖名单。
3、10月1日-10月5日,各培养单位进行公示。
4、10月8日-10月12日,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确定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
研究生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荣誉奖项,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按照学校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的各项工作。
2、充分发挥研究生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各培养单位要在评审过程中引导广大同学充分认识到研究生奖学金的设立是党和国家重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要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要引导获奖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
3、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做好评审工作。
附件:
1、《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者基本信息一览表》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成都体育学院学生处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