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告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学风示范班、学风示范寝室最终考核及评优工作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优良校风和学风建设,根据学校加强“三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2017-2018学年关于开展学风示范班、示范寝室建设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现开展最终考核及评优工作。

一、考核对象

20172018学年“学风示范班”、“学风示范寝室”中期审核合格的单位(附件4)。

二、考核方式与资助

(一)学风示范班考核。依据《成都体育学院学风示范班、示范寝室的建设要求及量化指标》(附件1),填写《学风示范班中期量化指标表》(附件2),同时附支撑材料,先由所在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加盖院系章。

(二)学风示范寝室考核。依据《成都体育学院学风示范班、示范寝室的建设要求及量化指标》(附件1),填写《学风示范寝室中期量化指标表》(附件3),同时附支撑材料,先由所在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加盖院系章。

(三)经费支持。通过中期审核的“学风示范班”和“学风示范寝室”,按400/班和150/室的标准发放资助经费(即总资助经费的25%)。

三、学风示范班、示范寝室评优

在中期审核和最终审核都合格的示范班、示范寝室基础产生年度优秀学风示范班及寝室,给予奖励。

1.先进班集体1500元/班、学风示范班一等1200元/班、学风示范班二等1000元/班。

2.学风示范寝室一等800元/室、学风示范寝室二等600元/室、学风示范寝室三等400元/室。

四、考核时间

“学风示范班”、“学风示范寝室”考核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含支撑材料),纸质材料交学生处,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11226896@qq.com,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5日。

五、注意事项

1、请各院系严把材料评审,确保提交的材料数据真实,凡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2、校区报送的材料需经校区和本部所属院系的学生工作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分别盖章。

3、特别指出,学风示范班应达到量化指标中的6条(含6条)以上,学风示范寝室应达到量化指标中的5条(含5条)以上。

 

 

2018116

 

附件1:《成都体育学院学风示范班和学风示范寝室的考核要求及量化指标》

附件2:2017-2018学年学风示范班最终量化指标表》

附件3:2017-2018学年学风示范寝室最终量化指标表》

附件4:《2017-2018学年度学风示范班与学风示范寝室中期审核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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