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告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学风示范班、示范寝室最终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
学风示范班、示范寝室
最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优良校风和学风建设工作,根据学校加强“三风”建设的总体要求,依据《2016-2017学年关于开展学风示范班示寝室建设的通知》将对申报的单位进行最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最终考核开展时间  
    即日起——10月26日
二、最终考核需知
    具体审核内容,参见文件《成都体育学院学风示范班、示范寝室的建设要求及量化指标》(附件1)
(一)“示范班,示范寝室”最终考核所需材料。
    1. “2016—2017学年学风示范班”中期考核验收合格的班级(查阅附件4)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学风示范班最终量化指标表》(附件2),并附详细支撑材料,报院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核签字后,盖院系公章,将申请表的纸质版与电子版于10月26日前交到学生处。电子版请发送至11226896@qq.com
    2. “2016—2017学年学风示范班”中期考核验收合格的寝室(查阅附件4)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示范寝室最终量化指标表》(附件3),并附详细支撑材料,报院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核签字后,盖院系公章,并将审核材料的纸质版与电子版于10月26日前交到学生处。电子版请发送至11226896@qq.com
(二)“示范班,示范寝室”最终考核注意事项
    1.申报的班级和寝室所提供的支撑材料必须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申报的班级和寝室必须符合建设基本要求,同时学风示范班应达到量化指标中的6条或6条以上,学风示范寝室应达到量化指标中的5条或5条以上,才算合格。
3.校区的材料报送需报校区书记和本部所属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共同审核签字、盖公章后,将申请表的纸质版与电子版于10月26日前交到学生处。电子版请发送至11226896@qq.com
4.最终审核合格的“示范班”“示范寝室”。发放剩余的经费(400元/班、150元/室)
 
三、学风示范班、示范寝室评优
    中期审核和最终审核都合格的示范班示范寝室给予评优。
1.先进班集体1500元/班、学风示范班一等1200元/班、学风示范班二等1000元/班。
2.学风示范寝室一等800元/室、学风示范寝室二等600元/室、学风示范寝室三等400元/室。
四、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成都体育学院学风示范班、示范寝室的建设要求及量化指标》
附件2:《学风示范班最终量化指标表》
附件3:《示范寝室最终量化指标表》
附件4:《2016-2017学年度学风示范班与学风示范寝室中期验收合格 单位汇总表》
(见附件)
 
                                                           学生处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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