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 2016 年国庆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及港校区:
国庆假期将至,为认真做好放假期间学生各项安全工作,及时发现、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假期期间我校学生人身、财产和学校公共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安全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系(部)、校区务必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主题活动,从多个方面进行教育和引导
第一,提高学生安全、法律意识,教育学生远离违法乱纪活动,特别引导学生注意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和不良网络贷款等;
第二,重点加强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做到安全、文明出行,拒绝搭乘无运营资质、超载运营的非法交通工具;
第三,加强学生在食品安全、防火防盗防骗等方面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救互救以及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使学生能够顺利、安全度过假期。
二、放假前,各系(部)集中开展一次宿舍安全检查,重点检查:
第一,有无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第二,学生有无晚归、夜不归宿现象;
第三,学生有无留宿外人情况;
第四,学生宿舍卫生状况。
同时,要进一步落实各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对国庆假期期间返乡探亲、出外游玩的学生,要进行摸底登记,严禁利用假期组织参加集体性外出活动。
三、贯彻落实在校学生干部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学生工作干部要严格按照值班安排做好假期学生宿舍值班工作,严肃值班纪律,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
第二,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学校,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第三,在长假前后,各系(部)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格考勤;无特殊原因,学生均不得请假,如确需请假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第四,各系(部)请于10月7日进行学生晚点名,并将点名情况报学生处综合科汇总。
学生处 保卫处 后勤产业处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