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辅导员年度考核及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人事处《关于开展我院2015年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和《成都体育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成体院 [2007]82)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近几年辅导员考核工作的实际,经研究并报学院领导同意,现将今年我院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及评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的有关事项
1、各系(部)应严格按照《成都体育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人事处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年度考评工作。考评结果于2015年12月14日前报学工部。
2、年度考评优秀人员评定产生办法:
①、各系(部)根据考核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年度辅导员的工作实绩及表现情况,按照本系(部)辅导员10%的比例推荐产生优秀辅导员候选人;
②、学生处对各系(部)推荐的优秀辅导员候选人进行审核,成立由学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和各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组成的辅导员年度考核优秀评定小组。学生处审核通过的优秀人员候选人,按抽签确定的顺序,向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优秀评定小组总结陈述本人该年度的思想工作情况。评定小组根据候选人的总结情况和该同志本年度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评分;
③、2015年度优秀辅导员候选人需结合PPT,进行不超过8分钟的全年工作总结陈述。评优工作开展的时间暂定为2015年12月18日下午14:30,地点在B教同传室,参加人员为学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各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及全体辅导员;
④、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最后得分由学院领导、职能部门领导、系(部)分管领导评分之和。采用百分制,学院领导评分占10%,职能部门领导评分占40%,系(部)分管领导评分占50%。考核结束后由学生处根据上述权重对优秀人员候选人得分进行统计,按人事处下达年度优秀名额(今年为4名),确定今年的辅导员优秀人员。
附件: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