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学风示范班、示范寝室
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校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校优良校风和学风建设工作,根据学校加强“三风”建设的总体要求,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学风示范班、示范寝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开展时间:
2014年10月——2015年10月
二、创建名额及比例:
(一) 学风示范班:25个
1.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行政班(毕业班除外)均可申请;
2.各系部推荐申报创建学风示范班的名额不超过该系部行政班总数的20%。
(二)学风示范寝室:80个
1.在籍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及竞技体校学生寝室均可申请;
2.各系部推荐申报创建学风示范寝室的名额不超过该系部学生寝室总数的5%(男生寝室不低于该系申请总数的50%,其中新闻系、外语系、艺术系男生寝室不低于30%)。
三、工作进程安排:
(一)申报学风示范班、示范寝室
2014年11月—12月
1.各系(部、校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要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的学风示范班、示范寝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各学生班开展学风示范班、示范寝室建设工作;要召开学风示范班、示范寝室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积极传达学校学风示范班、示范寝室建设工作精神,统一部署建设工作;
2.各系(部、校区)要根据《成都体育学院学风示范班、示范寝室建设要求及量化指标》(附件1)积极开展自评及申报工作;
3.各申报建设单位要认真填写《成都体育学院学风示范班申报表》、《成都体育学院学风示范寝室申请表》,并将申请表的纸质版与电子版于2014年12月15日前报送至学生处审核。学生处随后下发被确定为2014--2015学年学风示范班、学风示范寝室的建设名单。
(二)中期验收
2015年3月—4月
1.各系(部、校区)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学生班级、寝室,对照申请表计划内容和目标数据逐项进行检查,详细掌握建设单位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对查出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并限期整改;对学期任务未达标的班级、寝室,班主任要帮助学生认真查找原因,及时进行纠偏,制订具体整改方案,加强薄弱环节的建设,鼓励学生树立信心,迎头赶上。
2.各建设单位于2015年3月—4月上报一次中期完成情况,将建设量化指标数据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处审核、验收。
3中期验收未达到量化指标要求的建设单位将被取消继续建设资格。
(三)年终总结,表彰优秀学风示范班、示范寝室
2015年9月—10月
1.各系(部、校区)要积极组织验收合格的单位认真梳理和总结一学年的学风建设成果。整理本学年的活动总结及支撑材料、图片资料等报送学生处。
2.学生处将根据验收合格单位的报送材料,全面总结学风示范班、示范寝室建设情况,对取得显著成效的班级、寝室进行经验总结,对成效一般的班级、寝室开展原因分析,确保学风示范班、示范寝室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3.学生处将对学风建设验收合格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进行表彰,并在全校范围内推广其建设经验。
四、活动经费:
被批准为学风示范班、学风示范室的建设单位,分别给予1500元/班、600元/室建设经费。
1.申请合格的班、寝室先发放50%的创建经费(750元/班、300元/室)。
2.中期验收合格的单位发放剩余经费的50%(375元/班、150元/室),中期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不再拨付后续经费。
3.年终检查合格的单位,发放剩余的经费(375元/班、150元/室)。
五、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成都体育学院学风示范班、示范寝室建设要求及建设量化指标》
附件2:《成都体育学院学风示范班申请表》
附件3:《成都体育学院学风示范寝室申请表》
学生处
201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