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辅导员年度考核及2012—2014年度 “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人事处《关于开展我院2014年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和《成都体育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成体院 [2007]82)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近几年辅导员考核工作的实际,经研究并报学院领导同意,现将今年我院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及2012——2014年度“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专职辅导员年度考核的有关事项
1、各系(部)应严格按照《成都体育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人事处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年度考评工作。考评结果于2014年12月12日前报学工部。
2、年度考评优秀人员评定产生办法:
①、各系(部)根据考核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年度辅导员的工作实绩及表现情况,按照本系(部)辅导员10%的比例推荐产生优秀辅导员候选人;
②、学生处对各系(部)推荐的优秀辅导员候选人进行审核,成立由学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和各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组成的辅导员年度考核优秀评定小组。学生处审核通过的优秀人员候选人,按抽签确定的顺序,向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优秀评定小组总结陈述本人该年度的思想工作情况。评定小组根据候选人的总结情况和该同志本年度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评分;
③、2014年度优秀辅导员候选人需结合PPT,进行不超过8分钟的全年工作总结陈述。评优工作开展的时间暂定为2014年12月16日下午14:30,地点在B教同传室,参加人员为学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各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及全体辅导员;
④、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最后得分由学院领导、职能部门领导、系(部)分管领导评分之和。采用百分制,学院领导评分占10%,职能部门领导评分占40%,系(部)分管领导评分占50%。考核结束后由学生处根据上述权重对优秀人员候选人得分进行统计,按人事处下达年度优秀名额(今年为4名),确定今年的辅导员优秀人员。
二、2012——2014年度“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
1、评选范围:参加2012—2014年度“优秀辅导员”评选的人员应在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曾被评定为“优秀”;参加“优秀班主任”评选的人员应在2012——2014年度至少担任两年班主任工作。
2、评选条件:评选“优秀辅导员”的人员须符合《成都体育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评选“优秀班主任”的人员须符合《成都体育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办法》的规定。
3、评选名额:“优秀辅导员”按专职辅导员的20%比例评选,“优秀班主任”按符合条件的班主任(专职辅导员兼班主任的除外)的10%比例评选。
4、评选程序:
(1)参评人员应先填报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cdsu.xuesheng.edu.cn/),由所在系(部)初审通过后于12月18日前统一报学工部。经学工部审核后报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年度考核优秀评定小组确认。评定小组成员由分管院领导,纪委、组织人事处、宣传部、教务处、保卫处、后产处、学生处负责人组成。
(2)、凡连续二个年度考评均为优秀者可经学院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直接授予优秀称号。
(3)、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评选出的“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予以表彰及奖励。
5、评选要求:请各系部严格按照《成都体育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成都体育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办法》的规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须按要求,积极准备,切实做好评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体育学院“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申请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