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在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开展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基础上,对因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籍状态变化等情况的学生的困难档次需进行动态调整。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1、学籍发生异动的学生,如退学、休学、复学等;
2、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
3、上学期因特殊原因未参加困难认定的困难学生。
二、调整依据
按照《成都体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2021年修订)》执行。
三、工作安排
1、3月2-8日,学生自愿申请,并如实填写《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佐证材料交班主任。调整出困难学生数据库的学生不填写《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3月9日-11日,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申请同学提交的材料,参照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中规定的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情况进行评议,确定申请学生的困难档次,将材料报送至学生管理办公室。
4、3月12日-21日,院系认定工作组对班级评议小组申报的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在本院系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至学生处。
5、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院系报送的学生困难档次进行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汇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并存档。
6、各院系因学生困难档次动态调整后,相应的国家助学金名额如出现空缺,由本院系内已完成认定的困难学生信息库中的学生按困难程度依次进行增补,本院系名额有多余或不足的,由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全校总体情况进行调剂。
7、如有新增学生困难认定和国家助学金,书面报送材料与上学期相同,取消的的学生仅填写汇总表即可。
附件: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困难学生调整名单汇总表
学生处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