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优良校风和学风建设,根据学校2022年关于开展学风示范班、学风示范寝室(以下简称学风示范班室)建设的工作实际,现开展申报工作,具体为:
一、评选方式
本次学风示范班室评选,方式较以往有所调整,拟申报单位只需满足基本条件即可申请。为进一步鼓励广大学生“树典型、重实践、推进步”,学风示范班室现分为三个类别进行申报创建:
学习标兵型
竞赛实践型
突破进取型
各班或者寝室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依照申报条件申报相应类别。
二、申报考核
学风示范班室的创建评选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由院系进行自评推荐,学校组织汇报展示(此阶段占评优分数的10%)。院系以基本要求和量化指标来进行自评,自评形式与指标由各院系自行确定,院系通过自评产生推荐班室,报学生处审议,审议通过的推荐班室参加汇报展示。本阶段,学生处将根据班室所申报的书面材料、现场展示情况等,对申报班室进行初步评议,评议通过的班室进入中期进展考核。
第二阶段中期进展考核(此阶段占评优分数的30%)。学生处按班室不同类别,参考对应量化指标进行考核,未达到中期考核最低要求指标,以及达到指标但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将被淘汰,中期考核通过书面报送材料形式进行,通过中期考核的单位才能入围最终考核。
第三阶段最终量化指标考核(此阶段占评优分数的60%)。不同班室类型需通过相应条件才能通过考核,通过考核的班室进行最终考核。最终考核根据《成都体育学院学风示范班、示范寝室量化指标》形成①指标分数;入围班室要制作汇报视频(20-30秒即可),并进行现场答辩,形成②汇报分数;根据组织的网络投票,按院系人数投票占比80%以上与否形成③投票分数;最终考核分数由此三项形成最终分数(30%量化考核+25%答辩+5%网络投票)组成。
三、评奖评优
年度评优分数由考核第一阶段的10%,第二阶段的30%,以及第三阶段的60%组成,最后将会在通过最终考核的单位中评选出“十佳学风示范班”、“十佳学风示范寝室”。并选出典型代表,在年度颁奖典礼上进行风采宣讲。
四、名额及比例:
(一) 学风示范班:
1.在籍全日制本科行政班(毕业班级除外)均可申请;
2.各院(系)推荐申报创建学风示范班的名额不超过院系分配名额。(具体名额见附件一)
3.类型介绍
学习标兵型:此类班级的学习情况优异,第二课堂表现优秀。
竞赛实践型:此类班级可满足一定的学习成绩要求,在第二课堂活动上表现更为突出或国际国内大赛成绩优异。
突破进取型:此类班级为当前学习成绩不突出,前期不能满足中期量化评分标准,但通过努力取得进步,最终达到考核指标。
4. 最终创建数量
学习标兵型:15个;竞赛实践型10个;突破进取型5个。
(二)学风示范寝室:
1.在籍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及竞技体校学生寝室均可申请;
2.各院(系)推荐申请学风示范寝室的名额不超过该院系分配名额(男生寝室不低于该系申请总数的50%,其中新闻与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男生寝室不低于30%)。(具体名额见附件一)
3.类型介绍
学习标兵型:寝室成员在学院成绩排名靠前,对学习和生活充满热情,学习氛围良好,综合素质水平拔尖。无补考、处分、旷课、迟到早退等现象,学习成绩优异。
竞赛实践型:第二课堂成绩优异,经常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参加比赛屡次获奖,获得综合A类证书。无补考、处分、旷课、迟到早退等现象,热爱志愿服务。
突破进取型:针对当前并不突出的寝室,通过不断努力取得进步,达到所制定的目标,同时整体素质得到提高。无补考、处分、旷课、迟到早退等现象,学习成绩持续进步。
4.最终创建数额
学习标兵型:30个;竞赛实践型20个;突破进取型10个。
五、申请方式与资助
(一)学风示范班申请。依据《成都体育学院学风示范班、示范寝室申请要求》(附件二)中的对应条件,填写《学风示范班申报表》(附件三),同时附支撑材料,由所在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组织院系自评,评选后签字加盖院系印章,报学生处审议,审议通过的参加创建汇报展示。
(二)学风示范寝室申请。依据《成都体育学院学风示范班、示范寝室申请要求》(附件二)中的对应条件,填写《学风示范寝室申报表》(附件四),同时附支撑材料,由所在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组织院系自评,评选后签字加盖院系印章,报学生处审议,审议通过的参加创建汇报展示。
竞体体校学风示范寝室参照创建条件,并结合竞技体校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三)流程安排
1.各院系根据名额分配表,组织学生或班级积极报名,进行院系自评,自评形式可自行把控,自评可参考《成都体育学院学风示范班、示范寝室申请要求》《成都体育学院学风示范班、示范寝室量化指标》,上报名额不超过规定名额。
2.时间安排:
院系自评(3月14日—23日)——汇报展示(3月下旬)——中期考核(9月中下旬)——最终考核(11月中旬)。
(四)经费支持
创建成功的“学风示范班”和“学风示范寝室”。
学习标兵型:按1200元/班和800元/室的标准发放经费。
竞赛实践型:按1200元/班和800元/室的标准发放经费。
突破进取型:按1000元/班和600元/室的标准发放经费。
六、学风示范班、示范寝室评优
在创建成功的示范班、示范寝室基础上,评选成都体育学院“十佳学风示范班”、“十佳学风示范寝室”,并给予相应奖励。
1.“十佳学风示范班”:2000元/班。
2.“十佳学风示范寝室”:1000元/室。
七、截止时间
“学风示范班”、“学风示范寝室”院系自评需在3月23日前完成,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含支撑材料),同时附创建汇报PPT,纸质材料交学生处蒋少晨,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1292289124@qq.com,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23日。
八、注意事项
1、请各院系按院系为单位报送相关资料,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报送,上报后的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不得更改和替换。
2、请各院系严把材料评审,确保报送材料的数据真实、格式规范、行文工整,凡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3、上报的各类名额(附件1)中,不得相互替换或更改类型。
4、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学生处(85090291)进行咨询。
5、具体评选细则、表格、申报材料、注意事项等请参考附件。
学生处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