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竞技体校:
根据《成都体育学院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请对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开展认定工作。
一、认定对象:本学期在学校注册的在籍全日制研究生。
二、不符合认定的情况:
1、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态异常以及超出基本修学年限、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
2、有固定工资收入者;
3、选招进队的优秀运动员;
4、已缴纳社保者(无固定工资收入除外)。
三、进度安排
1、学生:新生及有变更的学生填写并提交《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申请认定表》。
2、培养单位及竞技体校:对学籍有变动、退役运动员、工作变动等学生变更认定情况,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对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认定资格公示名单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
3、请于2024年9月19日前将电子版公示名单发送至徐丹妮老师处,纸质材料于2024年9月25日前:公示无异议后的学生认定表(新生及变更的认定表1份)、评审委员会名单及认定意见和公示名单(签字盖章)提交至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处研究生科4-5室。
附件:
1、XX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无固定工资收入认定资格公示名单。
2、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申请认定表
3、成都体育学院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认定办法
学生处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