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告

关于启动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上级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关文件及《成都体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规定,现就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日制本科生

二、认定流程

(一)学生提出申请

全校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在线申请系统”网址为(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学生在线申请”提出申请(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并提交纸质《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4版)》(附件1),打印在A4纸的正反面,不需要到地方政府盖章,但学生本人需签字承诺表中情况属实,以及能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支撑材料,如扶贫手册、低保证、病历与缴费凭据等。

(二)年级(专业、班级)评议

年级(专业、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支撑材料,结合《成都体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中规定的认定标准、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召开评议小组会议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专业、班级)各档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评议小组填写推荐意见,报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同时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评议时应首先考虑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家庭、烈士子女等14类特殊群体的学生。

(三)学院审核

各学院认定工作组对年级(专业、班级)评议小组提供的认定名单进行审核,同时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册》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于9月27日前报送学生处资助科。

三、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以年级(专业、班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班级干部、寝室长、普通学生均应有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年级(专业、班级)学生总人数的10%。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专业、班级)范围内公示。

(二)认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只能通过召开评议小组会议进行评议的方式进行,不能采取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也不能采取票选等其他形式。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关系到国家助学金等各类资助的评定,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实施,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4版)

    2.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册


                                               学生处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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