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告

成都体育学院2024年学风示范班、学风示范寝室创建通知

校内各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优良校风,优化学风建设工作,根据《成都体育学院“学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成体学〔2024〕15号)文件精神,秉承“团结务实,自强不息”的校风、“勤学苦练,自信自强”的学风,在班级和寝室内营造“培养学生基本的文明礼仪规范,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的良好文明习惯,充分鼓励各学院营造“树典型、重实践、推进步”的良好学风氛围,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学风示范班、学风示范寝室(以下简称学风示范班室)创建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开展本年度申报创建工作,具体如下:

一、阶段流程

按照本年度学风建设工作安排,学风示范班室创建工作分为“学院创建”、“学院自评”、“校级考核”、“现场宣讲”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院自评阶段,时间9月下旬-10月下旬。

各学院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学院专业与学生特点,推动开展学风示范班室的“院内创建”工作。通过推广学风好做法、树立学风好榜样等,在全校营造学风建设的浓厚氛围。各申报单位应向学生处提交学风建设的支撑材料,可以采取简报、视频、图片、文字等相结合的方式,展示学院内班级和学生寝室学风建设的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建设计划、全年建设预期等。并依据《成都体育学院学风示范班、示范寝室申报要求》中的对应条件,参照申报要求和量化指标对申报班室进行“学院内初选”,于10月21日前完成院内推荐并公示3个工作日。于10月25日前将电子版申报书报学生处(指定邮箱:cdsu_xsc0291@163.com),邮件以“参加单位名称(例:5舍134或运动训练学院 2023级1班)”命名);纸质申报书应由学院书记签字并盖章,交学生处综合科。集中审议通过的推荐班室将入围下一阶段“校级考核”评比。

注:竞体体校学风示范班室可参照创建条件,结合竞技体校学生管理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第二阶段——校级考核阶段,时间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

学生处首先将集中审议学院推荐的班级和寝室在“学风建设”方面的主要做法和实际效果,注重实践与效果考核。其次,参考对应的量化指标进行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根据全校最终创建数量,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将被淘汰,通过考核的单位则视为“创建成功”,并公示3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现场宣讲阶段,时间为11月下旬。

学生处将按照上一阶段的考核得分情况,在创建成功的单位中进行遴选,参加“成都体育学院学风示范宣讲大赛”现场决赛。现场决赛通过现场宣讲展示(既参赛单位需制作视频或PPT,时长6分钟),并结合视频或PPT进行现场宣讲(宣讲人数班级不超过6人,寝室不超过2人),通过最终得分排序,现场评选出“学风示范标兵班级”和“学风示范标兵寝室”,并现场授牌。

二、创建名额

(一)学风示范班级:

1、各学院推荐申报创建学风示范班的名额不得超过学院分配总名额。

2、全校最终创建数量:20个。

(二)学风示范寝室:

1、各学院推荐申请学风示范寝室的名额不超过该学院分配总名额。

2、全校最终创建数额:40个。

三、创建奖励

创建成功的“学风示范班级”和“学风示范寝室”。

班级按1500元/班的标准发放创建成功奖励经费。

寝室按800元/室的标准发放创建成功奖励经费。

四、标兵评选

学校将根据第三阶段总得分排名情况,现场评选出“学风示范标兵班级”5个、“学风示范标兵寝室”10个。并给予相应奖励:

1、 “学风示范标兵班级”: 1500元/ 班。

2、 “学风示范标兵寝室”: 1000元/ 室。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按学院为单位报送相关资料,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报送,上报后的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不得更改和替换。

2、请各学院严把材料评审,确保报送材料的数据真实、格式规范、行文工整,凡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的,一律取消创建资格。

3、各学院申报名额不得超过规定的名额上限。申报班室质量高、内容丰富的,次年在名额分配上进行适当调增;申报名额不足规定名额的,次年在名额分配上进行调减。

4、创建成功奖励经费下发至各学院后,应由学院负责划拨至创建成功的班级或寝室。经费应专门用于班级或寝室的本年度或下一阶段的学风建设工作,由指导教师负责将“经费使用计划”。参考辅导员工作室经费使用方案,在经费报销时,需要将经费使用渠道,经学院学工书记签字后,交学生处审议备案。

5、请各学院参考此通知推进学风示范班室创建工作,未尽事宜后续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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