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告

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的要求,现就开展我校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1.学籍发生异动的学生,如退学、休学、复学等;

2.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

3.上学期因特殊原因未参加困难认定的困难学生。

二、调整依据

按照《成都体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2024版学生手册)》执行。

三、工作安排

1、3月12日-3月17日,学生自愿申请,并如实填写《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佐证材料交班主任。调整出困难学生数据库的学生不填写《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3月18日-19日,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申请学生提交的材料,参照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中规定的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情况进行评议,确定申请学生的困难档次,将材料报送至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

4、3月20日-24日,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对班级评议小组申报的评议结果进行评审,并将结果在本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至学生处资助科。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报送的学生困难档次进行评审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加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并存档。

各学院因学生困难档次动态调整后,相应的国家助学金名额如出现空缺,由本学院内已完成认定的困难学生信息库中的学生按困难程度依次进行增补,本学院名额有多余或不足的,由学校根据全校总体情况进行调剂。

各学院如有新增困难认定学生和新增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书面报送材料与上学期相同,取消的学生仅填写汇总表即可。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以学校下发的低保家庭等13类特殊困难群体学生信息为基础,认真开展数据比对、核实确认、家访评议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该认定的全部认定,困难等级真实精确。并于3月25日前将《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学生困难认定申请表及支撑材料交学生处资助科。

附件:

附件1. 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名单汇总表

附件2. 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生处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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