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告

关于启动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级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关文件及《成都体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规定,现就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日制本科生

二、认定流程

(一)学生提交申请

1.填写纸质材料

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附件1《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5版)》。A4纸正反面打印后填写,附相关支撑材料,如扶贫手册、低保证、病历与缴费凭据等,期间不需要到地方政府开贫困证明盖章,但学生本人需签字承诺所填内容属实,请参照附件2《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模板)》。

2.完成线上申请

学生登录“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在线申请系统”网址为(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学生在线申请”提出申请(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如忘记密码请联系辅导员重置)。

(二)年级(专业、班级)评议

年级(专业、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结合《成都体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中规定的认定标准、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召开评议小组会议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专业、班级)各档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评议小组填写推荐意见,报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同时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

(三)二级学院审核

各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对年级(专业、班级)评议小组提供的认定名单进行审核,同时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附件1.《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5版)》、附件3《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册》盖章纸质版于9月28日前报送学生处资助科,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dsuzizhu@163.com)。

(4) 填写时间要求

学生申请时间:9月17日—9月21日;

年级(专业、班级)评议时间:9月24日前;

学院评议时间:9月28日前。

三、注意事项

(一)各二级学院以年级(专业、班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班级干部、寝室长、普通学生均应有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年级(专业、班级)学生总人数的10%。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专业、班级)范围内公示。

(二)认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只能通过召开评议小组会议进行评议的方式进行,不能采取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也不能采取票选等其他形式。

(三)全国系统中22类特殊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原则上应认定入库,学生自愿放弃辅导员需做好工作记录备查。(特殊困难学生名单通过oa单独发送至各二级学院

(四)不能因“困难是相对的”“不限定比例”等理由不作为,搞全员认定。

(五)不能以助学金指标数为由,简单粗暴规定认定比例,不得强行分摊认定人数。

(六)不能因“学生学习成绩好、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来年有希望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为原因“功利型”认定入库。

(七)要根据认定对象及标准,在充分了解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基础上精准认定困难档次。

(八)要积极利用数字化校园、校园一卡通、返乡交通工具乘坐情况等信息,为识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确定困难档次提供数据支持。

(九)不能要求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


联系人:周钰洁

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资助科4-4

联系方式:028-81360110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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