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 2025年本科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到各学院(见附件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成都体育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实施细则》和以下要求认真做好评审工作:
一、国家奖学金
(一)评选依据
国家奖学金是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或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的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应位于前10%,且无补考科目。对于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没有位于评选范围内前10%而均位于前30%,但在其它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国家奖学金评选其它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条件》。
(二)学生申请
学生需根据申请条件,于2025年10月10日前登录“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登录-四川省国家奖助学金”板块进行在线申请。填写时需严格依照附件3《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情况填写说明》进行填写。
(三)学院推荐
辅导员推荐、各学院审议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院需在10月21日之内完成申报程序。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评选依据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资助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学生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应位于前10%。对于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在评选范围内没有位于前10%但位于前30%的学生,如果在2024-2025学年至少获得1次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也可以参加评选。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在2024-2025学年被认定为各档次困难的学生。
(二) 学生申请
学生需根据申请条件,于2025年10月10日前登录“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登录-四川省国家奖助学金”板块进行在线申请。填写时需严格依照附件3《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情况填写说明》进行填写。
(三) 学院推荐
辅导员推荐、各学院审议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院需在10月21日之内完成申报程序。
三、国家助学金
(一)评选依据
国家助学金是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应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平时生活消费等情况,按照困难认定的档次由高到低的顺序合理使用学校分配的各档次名额,认定为高档次困难的学生,可降低档次评选国家助学金,但认定为低档次困难的学生,不能评选为高档次国家助学金。
凡脱贫不稳定家庭和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均应全部纳入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二)学生填报
学生需根据申请条件,于2025年10月10日前登录“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登录-四川省国家奖助学金”板块进行在线申请。填写时需依照附件4《2025年度国家助学金填报注意事项》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三) 学院推荐
辅导员推荐、各学院审议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院需在10月21日之内完成申报程序。
(四) 退役学生国家助学金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服兵役后返校复学学生可以不参
加困难认定,直接享受国家助学金,其名额单列,不占用分配表里的名额。退役复学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700元/人,采用自主申报形式。各学院认真做好筛查、并填写附件5《退役复学学生本科国家助学金名单》,学院统一汇总后,于10月11日前提交到学生处资助科周钰洁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四、材料报送
(一)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一式三份)、国家助学金(一式一份)需同时将申请表打印(附相关获奖证明复印件等材料)、签字、盖章后上交,打印操作流程见附件6《2025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学院打印注意事项》。
(二)初审名单表:附件7《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8《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9《2025-2026学年本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填写盖章后一并上交。附件7、附件8、附件9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cdsuzizhu@163.com
(三)截止上交时间:2025年10月21日18:00前
联系人:周钰洁
联系电话:028-81360110
联系地址:学生活动中心4-4学生处资助科
学生处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