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关于开展“励志有恒•不忘初心”征文比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挖掘我校学生的励志典范,宣扬我校学生通过资助政策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刻苦训练、自强不息、奋发成才,使国家奖、助、勤、贷、补等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深入师生之中,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同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 “励志有恒·不忘初心”征文活动, 现将相关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励志有恒·不忘初心”征文比赛

二、活动时间

宣传阶段:2017年3月24日—2017年3月28日

实施阶段:2017年3月29日—2017年4月18日

评选阶段:2017年4月19日—2017年4月23日

公示总结:2017年4月24日—2017年4月25日

三、 活动对象

全校各院、系所有在校生

四、参赛要求:

1、参赛的同学为全校各院、系学生。

2、作品形式:一份纸质档,一份电子档(不用手写材料)。

3、各院系学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在4月20号17:00前将参赛作品及报名表统一交到学生处。

4、本次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励志有恒,不忘初心”的主题,要以积极的面貌展现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刻苦训练、自强不息、砥砺前行、奋发向上、团结互助的精神风貌和品质;以“学生励志教育”为话题,写一篇文章,题目自拟,原创真实,拒绝抄袭,文体不限(诗歌除外),字数1000-2000字。

五、活动进程

1、各院系广泛宣传。(即日起—3月28日)

2、各院系学生管理办公室配合收集学生稿件。(3月29日—4月18日)

3、各院系对符合主题的稿件进行初步筛选,择优推荐切合主题的励志文章上报。(4月19日—4月20日)

4、评审小组对稿件进行评审。(4月20日—4月23日)

5、对最具代表的20篇获奖作品进行推送,利用团学小微、大桁架进行集中宣传展示。(4月24日—4月25日)

6、在官方微博和微信平台上推出“感悟文学·励志有恒”的作品评论赏析评论活动。 (4月24日—4月25日)

六、获奖设置

本次励志教育征文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党委学工部 学生处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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